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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5654 成文日期2024-07-24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7-24
发文字号 主题词比选公告

关于采购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比选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县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1.采购经费预算:15000元

2.项目名称: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比选

3.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对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实施财会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肃财经纪律、行政事业性单位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内容;采购人交办的涉及财务领域其他咨询、顾问类事务;按照相关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4.资格条件及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日常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会计监督检查程序完成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报告,至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7)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提交报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9日

地点:平顺县财政局监督股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55-8899021

平顺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