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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8555 成文日期2024-01-26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26
发文字号 主题词年度报告

平顺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平顺县财政局2023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顺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地址: 平顺县府前街52号,联系电话:0355-89221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顺县财政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财政局通过政务新媒体、网络等形式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公开17条,部门信息目录下公开118条,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财政直达资金4条,惠民惠农政策资金6条,政府债务信息3条,三公经费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信息2条。

2、部门信息目录下:主要职责信息更新1条,领导信息更新1条,内设机构更新1条,下属单位更新1条,工作动态更新56条,统筹涉农资金更新45条,公示公告更新12条,年度报告更新1条。全面完成了2023年财政政务公开要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平顺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抓手,切实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实效。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都实行一把手审核、主要领导把关、办公室主任批阅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将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统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予以常态化更新,切实做到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  

(四)平台建设方面。财政局将财政信息按照明确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此外,定期更新财政数据和相关信息,保持内容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满足公众对最新财政动态的关切。财政局公开平台积极倡导信息透明,通过清晰的数据展示和解读,提高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财政政务公开的推进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条例》,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修订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改进,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法定责任主体作用,明确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综合运维保障、信息发布审核、监督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全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盘棋”发展。二是增强政策解读实效。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着力加强涉及民生、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着力讲透政策内涵,凝聚各方共识,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对社会公众存在的疑虑或误解,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赢得人民群众对财政决策的理解和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顺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