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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6062 成文日期2021-01-16
发文机关平顺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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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0年,我县连续遭受了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我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中央、省、市非常关心我县灾后生产生活自救和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2020年度中央、省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已下拨,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根据我县受灾实际情况,倒损房屋15户、以每户2000元,因灾死亡2人按每人1万元标准补助,共计5万元,通过“一卡通”直拨受灾户。其余资金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救助。

附:1、自然灾害救助发放表。

    2、因灾死亡救助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