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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6025 | 成文日期:2026-07-17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7-17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二、举报途径
(一)来电传真。受理电话:0355-8922622,0355-8926122(传真)
(二)来信来访。通讯地址:平顺县青羊市场北100米平顺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047400
(三)电子邮箱。受理邮箱:psyjfg@163.com
(四)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举报。
三、奖励、保密及相关须知
(一)奖励规则:举报线索核查属实后,结合隐患风险等级、违法情节核发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同一隐患多人举报以首次有效实名举报人为准,一事一奖,不重复发放;
(二)保密保障:受理单位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严禁信息泄露,从严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三)不予奖励情形:监管公职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排查发现的隐患、已立案处置的存量线索、恶意虚假诬告举报不发放奖励,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将依法追责;
(四)举报提示:提交线索尽量写明涉事企业名称、详细地址、隐患具体位置,可附带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提高核查效率。
平顺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