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说: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平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路国胜,专门就退役军人朋友们关注的一些热点话题与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交流。路局长,您好,请您先和我们网友打个招呼。
[路国胜]说: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平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说:路局长,为了增进大家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了解,请您首先介绍一下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职能好吗?
[路国胜]说:好的。平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单位,整合了民政部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拥军优属,人社部门的军官转业安置,以及军队有关职责,2019年3月25日挂牌成立,为正科级单位,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是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八是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九是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主持人]说:请问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单位,目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组成机构有哪些?办公地址在哪里?
[路国胜]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后迅速完成了职能划转、人员转隶、股室设置等工作,实现了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我局办公地点为县政府红楼四楼,内设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就业创业安置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四个股室;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双拥办公室、县烈士陵园和县荣军光荣院4个直属事业单位。
[主持人]: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那么,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路国胜]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实现了服务保障全覆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定位,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全县12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26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了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全覆盖。
目前,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人员配备已全部到位,正常开展工作。其中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设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站长为副科级;村级服务站站长由支部书或村主任记兼任,民兵连长兼任服务站联络员。现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正在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正在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全省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真正把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成“军人之家”,既具有“军”的特色,又有“家”的气息,确实当好退役军人“娘家人”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马上就要开始了。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网友旭日 ]: 路局长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士兵,想问一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享受有哪些优待?
[路国胜]: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网友海天一色]:路局长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家属,想问一下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路国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网友山之石]: 路局长您好,听说现在正在开展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请问哪些人可以补缴?补缴手续怎么办?
[路国胜]: 这位网友您好。这次部分退役士兵接续保险的适用对象是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未缴、欠缴和断缴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申请具体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4)安置工作介绍信或自谋职业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档案包过关单位印章);(5)相关缴费记录;(6)个人无违法犯罪证明;(7)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具体详细情况请咨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355-8899906。
[网友真实的我]: 路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农村退役老兵,请问哪些人员可申请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路国胜]:凡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也就是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需要提供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退役军人证》或《退役军人登记表》原件;(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网友不改本色]: 路局长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请问信息采集和享受待遇有什么关联?谢谢!
[路国胜]:这位网友您好。信息采集,主要为全面掌握管理保障对象情况,为政策制定打牢基础,同时为悬挂光荣牌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不作为个人享受相关待遇的直接依据。但从长远看,这项工作又与每位采集对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出现遗漏情况,一方面可能影响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另一方面一旦将来有新政策出台,没登记信息的人员可能无法第一时间享受相关政策。
[网友时光如梭]: 领导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想要参加学历教育,请问国家有什么政策?
[路国胜]:这位网友您好,国家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下优先录取。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国家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网友快乐生活]: 局长好,我是即将退役的士兵,退役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路国胜]:这位网友您好,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 各位网友,今天路局长就大家关注的一些热点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就要全部结束了,再次感谢路局长参加我们的节目,也谢谢网民朋友们的积极参与,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