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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6310 成文日期2023-03-24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25
发文字号 主题词政府债务

平顺县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1年,省核定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03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1148万元,专项债务52543万元)。截至2021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977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6648万元,专项债务51118万元)。

2021年,全县争取专项债券15000万元,一般债券2120万元,再融资债券1960万元。8000万元用于三大板块平顺县通天峡旅游公路建,4000万元用于平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3000万元用于平顺县八道水提水工程续建改造项目,400万元用于平顺县新城至后墁乡道公路改造工程,600万元用于平顺县太行天路路面提质改善工程,200万元用于中承式蝶形拱桥工程,200万元用于人行天桥工程,712万元用于平顺县2021年农村公路水毁工程,8万元用于工程雨水情测报项目,再融资发行1960万元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债券本金。这对我县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初,省核定全县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03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1148万元,专项债务52543万元)。截至2022年初,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977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6648万元,专项债务51118万元)。

2022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13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34万元,拟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专项债券限额8000万元,拟用于平顺县中医院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4600万元,平顺县阳光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项目1400万元,平顺县北部河谷引水工程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