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政府债务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2-77177 | 成文日期:2022-11-22 |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11-22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政府债务 |
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平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复《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和2022年前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2021年债务总限额为103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5114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52543万元)。
截至目前,市局下达我县债务总限额调整为1251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568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8243万元)。我县实际债务余额为109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467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2818万元)。我县债务余额和限额差值为155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和限额差值为1007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差值为5425万元)。
1、一般债务调整情况
2022年我县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712万元。其中: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平顺县西湾-三叉口旅游公路31万元,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神龙湾旅游公路26万元,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后壁-虹梯关77万元,用于交通运输局太行水乡南线2929万元,西湾-三叉口旅游公路148万元,古罗-神龙湾景区旅游公路123万元,后壁-虹梯关旅游公路363万元,商务发展中心太行电商小镇(县商务中心+县职业中学产教研融合基地)800万元,平顺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顺县府后公园建设项目1000万元,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桥梁(拱桥)200万元,平顺县水利局雨水情测报项目15万元,资金(长财债〔2022〕40号文件已下达尚未支出〕。
2、专项债务调整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下达我县专项债务限额15700万元。
(1)年初预算下达限额8000万元,市财政局根据我县实际需求情况收回我县限额100万元,我县实际限额为7900元。其中发行用于中医院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4600万元,北部河谷引水工程2000万元,平顺县阳光幼儿园(校安工程)1300万元。
(2)新增限额3800万元。发行用于平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截目前以上建设项目债券资金全部支出。
(3)债务系统下达专项债务限额4000万元。其中:用于平顺县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2000万元,平顺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00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单位,单位尚未实现支出。
3、再融资债券情况
为缓解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压力,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政策要求,我县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偿还11月份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