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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2379 | 成文日期:2021-08-24 |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8-24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平顺县2021年政府性债务公开相关说明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晋财办发〔2020〕5号)要求,为方便社会公众对我县2021年政府预算的理解和监督,现将有关债务事项说明如下:
我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实现“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目标。一是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内依法合规使用政府债券;二是根据财力增长,合理申请新增债券规模,确保全县债务增长幅度科学合理;三是根据县级财力状况和债务水平,合理分配债券资金。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做到举债合规、程序透明、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截止2020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806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453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61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需要偿还1970万元,一般债券需付息1480万元;专项债券需付息1627万元。到期债券本金计划采用再融资等办法进行偿还。
截止2020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限额86571万元,债务空间5916万元(债务空间=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0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75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