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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4659 | 成文日期:2014-07-31 |
| 发文机关:中共平顺县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2021-06-28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1 | 平顺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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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 | 省级 | 关于印发《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组通字[2014]28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组通[2014]20号) |
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满9年的,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任职时间每增加3年,补助标准要有所提高。 任职期间受中央、省、市、县级表彰、奖励的,要适当增加补贴标准。各地要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视财力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确保补贴逐步提高。 |
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9年且年满60周岁或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10—14年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15—19年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20元;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20—24年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50元;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2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80元。 | 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各乡(镇)核定当年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并在村内公示,以文件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县组织部按补贴金额直接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 组织部拨付到信用社,银行代发到个人账户。 | 上半年、下半年个各发放一次 |
0355-89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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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清单为动态调整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