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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1662 成文日期2020-12-23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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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原文链接: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大力弘扬敬老孝老中华传统美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激励多缴多得。2、筹资权责清晰。 3、保障水平适度。4、普惠和倾斜相结合。5、体现子女孝善。

  三、主要内容

  包括参保范围、参保缴费及补贴、账户设置、待遇领取条件、待遇标准及调整、相关对象认定和激励约束措施、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基金监督、经办管理服务。

  四、实施步骤分为四部分

  分别为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分级实施、审核建档。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三是核准相关信息。

  六、解读机关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