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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1507 成文日期2020-11-19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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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顺县标准化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原文链接: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顺县标准化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战略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决策部署、山西省政府标准化战略纲要、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化体系,积极完成我县在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建设任务,以“标准化+”行动为手段,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了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发文数量、节约行政成本、减轻基层负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合并平顺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平顺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立平顺县标准化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

    二、主要目标

  1、在标准化推进机制上取得突破。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的标准化工作局面不断深化,部门标准化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机制日益完善,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2、在新型标准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一方面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行业、山西省地方标准。另一方面着眼于满足我县的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特殊技术要求,组织制定好急需的地方标准。

  3、在标准水平提升上取得突破。围绕资源型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积极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制定一批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

  4、在标准化推广应用上取得突破。注重标准实施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标准水平,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及时将我县的新技术和专利与标准融合,把“标准化+”效应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标准化助力转型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5、推动完成质量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我县各类市场主体产品和服务质量向高端迈进。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分为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两个部分。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标准化战略和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安排部署推进标准化和质量强县战略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中的重大问题;对标准化和质量工作中存在的跨部门跨领域有较大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审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发布的工作规划、行动计划标准等,组织全县标准化和质量工作检查考核,组织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奖励: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顺县标准化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解读机关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顺县标准化和质量强县领导小组的通知》由起草单位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