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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1500 | 成文日期:2020-11-25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11-25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一、《方案》的编制背景
为全力推进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政发〔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此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目标
2020年10-12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021年1-3月,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
三、《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计划共分总体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制定有20项具体任务。涉及16个相关部门、12个乡镇政府。
总体要求包括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两方面内容,明确了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长政发〔2018〕57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任务要求。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包括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和实施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四个方面内容,
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包括8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理、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强化扬尘管控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强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和强化追责问责6项内容,明确各乡镇各单位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树立底线思维,梳理项目清单,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12月底前“销号”,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特别是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名词解释
“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SCR工艺: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
SNCR工艺: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
LDAR技术: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