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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1426 | 成文日期:2020-08-20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8-20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原文链接:平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顺县2020年年中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调整和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的通知》(晋开发办〔2020〕11号)、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负面清单”的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19〕25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要求,按照全县“两补一纠三保证”(补弱项、补漏项、纠偏差、保成果、保力度、保总账)的总体思路。坚持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 “应整尽整”,做到“真整合、硬整合、严整合”,切实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绩效,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目标任务,助力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巩固提升为目标,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精准落实脱贫攻坚举措,激发内生动力,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决战完胜脱贫攻坚。
四、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整体规划。
(二)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
(三)精准发力、注重效益。
(四)统筹协调,权责匹配。
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及投向
(一)统筹整合范围。
(二)整合资金投向
六、统筹施策
(一)扶贫产业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生态扶贫项目。
(四)其他方面。
七、工作措施
(一)规划引领 建立项目库。
(二)应整尽整 蓄好资金池。
(三)明确责任 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四)强化监管 加大绩效评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