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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4960 | 成文日期:2025-06-17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卫体局 | 发布日期:2025-06-17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2021年5月31日以后(包括2021年5月31日)现任夫妻共同生育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父母有一方是长治区域内户籍,且孩子为长治区域内户籍,符合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政策,二孩补贴3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均为一次性补贴。2025年生育二孩或三孩,需要在2026年6月底之前将所需申报资料交到对应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委或社区。该政策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2.夫妻收养的子女;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申报所需资料包括: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3.所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4.生育服务登记回执;5.《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以上资料均需在审核时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