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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9021 成文日期:2026-07-01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7-01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6〕12号 主题词: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作了修订,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8月19日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平顺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5个预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26号)中的《平顺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予以废止。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02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