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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5099 成文日期2026-01-08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01-08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6〕1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2526号)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强基层、补短板、提能力、优服务”为主线,聚焦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通过三年集中攻坚,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构建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健康平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8年底,全县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显著改善,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数智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协同发展网络逐步完善,分级诊疗秩序基本形成,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层服务标准化建设

1.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全覆盖。对部分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按“四室分开”要求新建或调配村集体产权房屋,并完成室内装修,配齐水、电、暖设施后无偿移交村卫生室使用。2026年,在每个村卫生室都已设在集体产权房屋的基础上实现对151个村卫生室统一标志标识、完善功能布局和药品配备工作。遴选服务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卫生室建设综合示范卫生室,配建标准化“中医阁”“输液室”,配备2名及以上医师和辅助工作人员。对新建合格的村卫生室和综合示范卫生室,市财政每村分别补助3万元、奖补1万元,符合两项奖补条件的,按较高项标准执行,不重复奖补。(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2.推进乡镇卫生院能力达标建设。重点支持2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1个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对核定编制低于15人的卫生院,由县级医院下派人员补足,确保每个卫生院临床医师配备不少于5人。摸清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服务人群需求和卫生院短板,协助设立三级医院主任医师工作室,并配合做好长期派驻出诊工作。(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编办、县医疗集团)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与激励保障

3.创新人员聘用与流动机制。用足用好省、市人才政策,按照“县聘乡用”模式,县级医院要预留30%的新招聘执业医师岗位,用于帮扶乡镇卫生院,服务期不少于3年,重点要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用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每年拿出1个乡镇卫生院编制用于招聘大学生村医,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严禁县级医疗机构以任何理由长期借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医疗集团)

4.拓宽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全面落实市政府“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5年且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政策,并按相应标准调整工资。落实乡村医生岗位补助,稳妥推进为具备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的村医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所有村(社区)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财政局)

5.实施乡村医生能力提升计划。2028年底,全县在岗村医全部取得大专学历或具备同等服务能力。对14名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提升教育,通过三年学习培训,使其全部取得大专学历。依托长治医学院等医学院校,按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在两年内对97名在岗乡村医生进行服务规范和诊疗能力培训,使其达到大专学历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6.完善绩效分配与待遇保障机制。落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经费支出中,对未纳入县级财政补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可从基本公卫资金中支出。具体支出范围按照《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体局)

(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7.开展长效巡回医疗。县级三家医院按照包乡镇分工职责,组建医疗服务团队3支,赴乡村开展服务,每个乡镇每月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8.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县中医院建立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立推广点,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补助资金开展业务培训,每月至少开展2次。扎实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项目,遴选条件好的20家村卫生室新建村卫生室中医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其中,2026年完成7家、2027年完成8家、2028年完成5家,到2028年底,全县村卫生室中医阁力争达到46家。(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9.落实基层用药目录衔接与便捷用药服务。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允许乡镇卫生院参照二级医院用药管理。允许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水平的乡镇卫生院执行一级甲等医院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保局)

(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数智化水平

10.构建县乡村一体化信息网络。依托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数智医疗中心建设,由县医疗集团牵头联通市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网络,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互通共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预防接种信息跨地区共享,为居民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11.推进“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配齐配全心电、影像、检验等设施设备,开展心电、影像技师转岗培训,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培训合格的心电、影像技师。到2027年底,实现乡镇卫生院做检查、县级医院出诊断模式全覆盖,完善县域远程诊疗工作机制,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决策支持。(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

(五)健全政策支持与投入保障体系

12.对乡镇卫生院分级放权赋能。对乡镇卫生院执行院长按照乡镇卫生院规模分级授予单笔财务核支权,分别授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10万元、中心卫生院5万元、一般卫生院3万元、分院1万元核支权。(责任单位:县卫体局、县财政局、县医疗集团)

1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岗位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农村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61月)

县卫体局结合发展需求和全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县政府印发并组织实施。各基层医疗机构制定三年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措施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1-202812月)

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落实各项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向县卫体局报送季度工作情况,县卫体局汇总后报市卫健委。

(三)跟踪评估阶段(20264-202812月)

配合市卫健委开展全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开展基线调查、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国家《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长治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行动方案》和《长治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行动方案》,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体、财政、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应尽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财政投入。全面落实市级奖补政策,对2026-2028年新创建的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五星级中医馆和四星级中医馆的乡镇卫生院,分别给予每院5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奖补资金。县财政要建立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投入增长机制,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补助政策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加快工作进度。立足当前、统筹三年、谋划长远,严格按照《长治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行动方案》《长治市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行动方案》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格监督评估。市政府将把医疗卫生强基行动纳入县(区)年度绩效考核,县卫体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要将乡村医疗卫生强基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和监测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

(五)营造良好氛围。县融媒体中心、县卫体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政策成效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协调机制


附件

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协调机制

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推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高效落实,现建立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协调机制。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相关部门在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中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和评估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做好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四)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联席会议,由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组长主持。

二、成立工作协调领导组

为确保全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任务落实,县政府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推进机制,成立平顺县推进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工作协调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卫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编办主要领导和各乡(镇)乡(镇)长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卫体局局长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的工作推动和任务落实,定期向领导组汇报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召开协调机制领导组联席会议。


图文解读:《平顺县乡村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2026-20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