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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2556 | 成文日期:2025-05-16 |
发文机关:平顺县商务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5-05-16 |
发文字号:平政办函〔2025〕9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县成品油流通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加强对平顺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平顺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平顺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安装推广、运行维护、应用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规范企业经营数据管理,获取真实的成品油流通数据,并应用于税收监管、经济数据统计、安全、环保、台量、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 牛璐敏 副县长
副组长: 谷田子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何晓彦 县商务发展中心主任
杨静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贾振军县税务局局长
成员:徐二龙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龙国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镇恶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副局长
裴振东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申宇波 县统计局副局长
龙晓芳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郭锁民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各乡镇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发展中心、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发展中心主任何晓彦兼任,专班下设技术专家组,由县商务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税务局各委派一名人员,以及国有成品油企业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确定平台技术方案、应用需求,对平台软硬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建议,组织平台县级应用软件的验收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商务发展中心。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平台的安装、运行维护、数据应用工作。做好项目立项申报、招标工作。做好项目执行监管,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县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平台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损毁设备、干扰设备运转、妨碍公务及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三)县财政局。保障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做好预算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四)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利用油品来源、运输、储存、进销等数据,发现成品油流通各环节中因违规作业而引发的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水源等环保风险。
(五)县交通运输局。向平台开放成品油运输电子运单、车辆轨迹等相关数据,为执法部门查处经营者破坏平台,虚报经营数据、偷逃税款等行为提供信息支持。
(六)县应急管理局。共享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经营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
(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管理。推
动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案件查办。
(八)县统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统计工作。监控分析企业经营数据,对发现的数据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
(九)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协助完成平台建设立项工作,做好立项审批。
(十)县税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作为成品油流通企业税收征管参考依据,比对分析企业申报的涉税数据,查处瞒报收入、纳税申报异常、偷税漏税等行为。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平台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各乡、镇政府。做好区域内平台相关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平台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工作对接、及时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提交工作专班办公室,合力推动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