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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817 成文日期2025-04-12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12
发文字号平政办函〔2025〕6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平顺县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平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23〕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有效实施《平顺县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    牛璐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瑞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世贤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任 霖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    谷田子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宋惠群  县文化馆馆长

                    赵小平  县关工委主任 

                    赵 波  县科协副主席

                    苗 强  山西太行干部学院西沟分院副院长

                   马林杰  县精神文明创建和网络安全中心副主任 

                    何亚丽  县文化和旅游局三级主任科员

                    石艳宁  县妇女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

                    申 璐     县精神文明创建和网络安全中心科员   

                   牛晋华  县委社会工作部二股科员

                    刘少阳  团县委科员

                    平 丽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贾俊燕  县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 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王冰燕  县卫体局信息科科员 

                    彭丽莎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股副股长   

                    侯少锋  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

                    冯卓雅  县上党中药材专业镇发展中心办公室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顺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任霖(兼),办公室人员:范江蓉、关俊玲。

三、职责任务

(一)县委宣传部

职责: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具体任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采取多样化、多渠道宣传方式,引导舆论走向,确保公众对教育问题的正确理解和支持;指导学校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处理负面信息,维护学校良好形象;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体验,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会同学校和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县委社会工作部

职责:建立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利用城乡社区家长学校指导开展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空间、假期管护场所。

具体任务:成立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保障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有机构、有制度、有方案;经常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类知识宣讲公益课、交流实践等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学生课后管护服务。创造条件提供学生校外活动与锻炼场地和空间;提供重大节假日、假期学生管护服务;组织文明实践、社会实践(每年不少于2次)。引导家长履行家教主体责任,每年度对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总结,推选表彰城乡社区“和谐家庭”“优秀家长”等。

(三)教育局

职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下,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具体任务:创新家校合作模式,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推动构建基层网络式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联合体,努力推进“教联体”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与共享,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数据共享中枢,多方联动打造智慧协同新范式。    

(四)公安局

职责: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配备法治副校长、指导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具体任务:加强警校协同,确保校园周边治安良好;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一校一档”隐患清单,应对突发事件;负责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支持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会同学校每学期初举行一次普法教育宣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注入法治力量。

(五)网信办

职责: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具体任务:每学期初对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学生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六)卫体局

职责: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

具体任务:做好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服务,提供儿童和青少年的健康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组织指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展览、竞赛等活动,利用媒体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加大健康教育信息传播力度,加强学校和社区健康教育。

(七)民政局

职责: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具体任务: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建立和维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提供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确保社会资源有效参与到学生的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加强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八)文旅局

职责:开展实践育人活动,通过组织各种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校的教育内容和学生的课外生活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具体任务: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通过参观博物馆、历史遗址等方式,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让学生了解历史文化,增强学生的历史意识、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

(九)科协

职责: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具体任务:组织和管理科技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学校开展科技咨询活动,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并开展科技维权活动,保护学生的权益。

(十)住建局

职责: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具体任务: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的定期安全体检制度,确保学校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参与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学校周边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在标准、技术等方面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确保学校的设施完善和功能齐全。

(十一)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具体任务: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定期进行严格检查,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指导学校加强夜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及培训等。帮助学校健全消防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组织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操作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十二)市监局

职责: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具体任务: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和用品符合安全标准;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材食品配送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让学生吃的安心,让家长满意放心;对学生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学生使用的文具、教材教具等符合质量标准,保障学生的健康和使用安全;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迅速响应,调查处理相关问题。

(十三)妇联

职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具体任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关心辖区内特殊困难等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十四)团县委

职责: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具体任务: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和少先队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服务社会,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工作。

(十五)关工委

职责:发挥“五老”作用,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具体任务:“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深入学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青少年实际问题。

(十六)其它单位

文化馆、西沟纪兰教育基地、上党中药材专业镇等。

职  责:提供场馆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协同育人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协同育人工作。

3.注重实效,创新方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载体,提高协同育人水平。

4.加强督导,确保质量。要加强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