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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176 | 成文日期:2024-12-19 |
发文机关: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24-12-19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我县高标准市场体系,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室字〔2023〕24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长治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的通知》(长政办函〔2023〕21号),决定成立平顺县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县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和评估各乡镇、各部门整改措施执行情况,推动早日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组成成员
组长: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协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成员: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发展中心、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办金融科分管领导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工作专班下设1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各领域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
1.农业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2.制造业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县工信局负责。
3.消费品市场专项工作组由县商务发展中心负责。
4.能源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县发改局(能源科)负责。
5.市场基础设施专项工作组由县发改局负责。
6.文旅康养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县文旅局负责。
7.土地及资源要素专项工作组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8.劳动力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县人社局负责。
9.资本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办金融科负责。
10.数据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县工信局负责。
11.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专项工作组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2.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组由县司法局负责。
13.社会信用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县发改局负责。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市场体系“1+N”政策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监理任务、责任、措施和结果4张清单。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总台账,各专项工作组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建立分台账,严格实行建账、对账、销账闭环管理。
(二)定期调度机制。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按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梳理报送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本领域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三)工作专报机制。各专项工作组按月编印本领域工作简报,报送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按月编印全县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报,呈报县委、县政府。
(四)评估督导机制。每半年对全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呈报工作专班组长。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专班组成成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