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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3157 | 成文日期:2024-04-25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4-2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平顺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托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安心创优、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三个项目,探索形成“普惠多元、医育结合、产教一体、数实融合、安心健康”的普惠托育服务模式,进一步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末,在数量指标层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219个;在质量指标层面,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在社会效益指标层面,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降至37%,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60%,农村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45%;在满意度指标层面,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家庭服务满意度达到96%。
三、项目内容
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创优安心、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三个项目,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切实提高群众托育服务满意度。
(一)实施服务供给扩容工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构建以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为主体,幼儿园托班、社会力量办托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强化托位供给。到2024年,全县普惠性托育机构数达到15个左右,托位数提高到545个以上,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项目1: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项目。将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随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装修,以及设施、教材、教具配备等工作。采取公建民营或积极引进省内外先进的托育机构管理运营团队,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运营。
任务清单:完成公办综合托育机构投入运营和登记、备案工作。增加100个托位。
完成时限:2024年7月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体局、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2:幼儿园办托班项目。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对规划新建幼儿园,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将托班数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之中,同步配建、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任务清单: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及时进行备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体局
项目3:用人单位办托试点项目。率先在卫体系统探索工作场所办托。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开展办托试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为附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建设标准,采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员工密集地、托育需求高的场所新建或改建托育服务设施,设立办托试点,同时鼓励向附近居民开放,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任务清单:新建1个以上办托试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卫体局
(二)实施群众托育减负工程,激发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项目4:普惠托育机构激励项目。经考核评估,对盘活利用场地运营较好的各类型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激励性奖补;对被遴选为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56在全县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的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激励性奖补;按实际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和入托月数给托育机构发放补助。
任务清单:制定实施细则,及时发放激励性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体局
项目5:普惠托育机构减负项目。对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建筑面积、租赁合同、设置托位数等条件,制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对2024年托育机构房屋租金按比例给予一定减免补贴,切实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
任务清单:实行普惠价格的托育机构减免补贴房屋租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三)实施质量创优安心工程,提升群众信任满意程度
项目6:托育服务人员专业托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培训指导项目为县托育服务人员提供专业的托育职业技能培训,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团队,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点对点指导托育机构,培训托育骨干,提升全县整体托育服务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托育宣传、健教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托育、支持托育、参与托育的良好氛围;对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提升托育项目管理人员能力,保障托育项目高质量发展;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任务清单:组织县区内托育服务人员积极参加托育服务培训指导,遴选优秀托育服务人员参加市级托育职业技能大赛。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体局、县妇幼计生中心
项目7: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项目。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服务对象,根据婴幼儿特点和托育机构服务需求,将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等纳入服务范围;组织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团队,为托育机构提供群体健康管理服务,开展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建立健康档案;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清单:开展技术性健康指导2次,每半年对在园婴幼儿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每个在园婴幼儿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乡医疗机构
项目8:“妈妈课堂”健康管理和指导项目。依托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设“妈妈课堂”、“孕妇学校”,指导全县准爸爸、准妈妈、养育人科学生育养育,做好健康管理,为孕妇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家庭生育全周期需求的服务。
任务清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每月举办一次“妈妈课堂”、“孕妇学校”,讲解科学育儿知识;每半年组织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为孕妇开展一次免费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妇幼计生中心
项目9:特色化中医育儿保健服务项目。发挥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优势,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理念和方法为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支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掌握中医有关的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婴幼儿中医保健服务档案,每年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1次中医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1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妇幼计生中心、乡镇卫生院
项目10: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保障项目。摸底上报全县0-3岁婴幼儿情况,在为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后,由保险公司对婴幼儿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住院治疗情形进行承保,构建安全防护屏障,减轻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任务清单:为全县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四)实施专业人才支撑工程,打造产教一体发展模式
项目11: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项目。依托市级综合托 育服务指导中心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实操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需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加强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规范托育机构人员管理,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能力,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每年培训托育机构负责人15余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0人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五)实施数字技术赋能工程,创新数实融合服务典范
项目12: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市级建设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管理平台,新增智慧托育政府管理、智慧托育机构服务、智慧托育家庭服务、智慧保育师服务模块。依托大数据治理管控、托育全景态势、托育数据监管、托育质量评估、师资培训统计等功能,创新行业监督管理;依托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和机构管理等功能,提升托育机构效能;依托婴幼儿在托育机构的保育照护、膳食营养、生活记录、一日流程、保育计划等互动功能,让家庭直观可视、安心放心;依托保育照护、婴幼儿考勤、AI助手、岗位工作、教育资源等功能,协助托育师高质高效开展保育照护工作。实现政府、托育机构、家庭、保育师信息协调,共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任务清单:建设县级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85%以上的托育机构实施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项目13:智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协助安装安防综合监管系统,完善托育机构接待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及一般区域视频监控的覆盖,加强托育机构紧急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联动,有效防止外部人员非法入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升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托育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任务清单:托育机构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卫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将示范项目实施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力保障,严格考核监督。建立持续稳定的普惠托育发展投入机制,用好、用足示范项目中央、省级、市级配套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公示公开制度,强化对项目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研究制定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项目的资金安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示范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多样化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养育知识,使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放心参与托育。形成全社会支持托育的良好氛围,注重总结提炼平顺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经验,形成有代表、有创新、能复制的托育服务新模式。
附件:平顺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附件
平顺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宏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小鹏 县卫体局局长
杨 光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加强平顺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小鹏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