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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6347 成文日期2024-05-30
发文机关平顺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5-30
发文字号平政办函〔2024〕10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示平顺县2024年重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政府令第301号《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规定,经相关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筛选上报,研究确定了我县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执行治超工作规定,积极配合道路运输和治超管理部门的巡查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举报电话县治超0355—8923717  

县交通运输局0355—8922550

附件:2024年源头治超公示(3).xlsx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