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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317 | 成文日期:2023-12-17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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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7日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长治市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安排部署,积极培育“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我县物流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展网络货运的安排部署,通过深度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传统物流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物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着力培育网络货运新业态,提升物流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为全县高速发展、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山西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政策鼓励,引导符合条件资质的货运物流企业进驻我县,并积极引导我县周边的货运企业积极加入进来,达到对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到2023年底,力争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顺县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郭力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陈 冲(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 光(县财政局局长)
原保根(县发改局局长)
任 霖(县工信局局长)
曹江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路国胜(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志勇(县应急局局长)
黄世贤(县审计局局长)
杨静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局长)
高 远(县交警大队队长)
何晓彦(县商务中心主任)
王永胜(县环保局局长)
申志强(县人社局局长)
牛小军(县统计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分管副职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江波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赵玉才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王建飞担任,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会议召开,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等。
四、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现有政策。要认真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推进网络货运发展2022年行动方案》、《平顺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加快推进十大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指示要求。积极与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好网络平台方面的奖补政策、政策支持等文件。严格执行国家个税政策。优化货运司机个税征收环节和方式,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加大金融信贷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对网络货运平台的信贷投放,降低网络货运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提升网络货运企业最高授信额度,持续规范经营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加强政府企业常态化对接,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建立优质网络货运企业融资需求库,及时提供网络货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二)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建设。通过依托实力雄厚企业在平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注册地为平顺县。子公司将依托总部的技术优势和后台服务优势,充分利用平顺本地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立足平顺,覆盖长治,连通冀豫,辐射华北,逐步形成集网络物流、仓储、供应链金融、物流管理服务集一票代理结算等业务为一体的区域性大平台,截至10月底完成所有平台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局)
(三)创新公司运营模式。新公司将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将司机端、承运端、货主端聚集在一起,通过端口专属APP,实现所有运输、发货需求和司机情况的可视化。在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和其他货运平台资源共享,整合出最佳运输方案,在提高运输效能的同时,不断降低空驶率,从而实现运输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公司服务对象为整个长治地区货物往来频繁的企业。包括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主要是大宗货物资源和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运输仓储企业(重点解决平顺地区物流行业“小、散、乱、差”等问题)以及铁路货运站、公路物流园区、城市配送中心等物流设施运营企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引导运输车辆加入平台。2023年10月1日起,加大多方宣传,与货运源头企业方、货运车辆资质审批方等相关主体建立微信群,发送货运平台相关政策资料和平台APP,发挥各主体主观能动性,引导其多方式宣传货运平台,如张贴宣传海报、LED屏滚动播出、配备专人引导或电话回访等多方式,扩大普及范围,引导车辆及车主加入网络货运平台,并提供必要服务,方便车主能够及时开展运输业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五)鼓励网络货运全面发展。鼓励网络货运企业在做好铁矿、石料等商品运输的同时,积极开展中短途、中药材等农产品及县城配送等小、散货物运输,围绕网络货运主营业务开展信息技术软硬件、贸易等方向拓展,增加服务项目,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业收入;在县政府政策扶持下,充分利用公司物流信息整合能力、客户资源优势以及交互软件系统,促进贸易公开,减少交易风险,开展“一站式”服务,实现商贸流通产业的变革转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推动实现信息共治共享。推进交通运输、公安、税务、金融、保险、高速公路、行政审批等部门的数据通道,实现各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信息交互,减少司机和车辆注册认证环节和程序,实现货运业务一网通办。全面提升对传统运输企业及网络货运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并充分依托网络货运服务监管平台的大数据分析能力,不断延伸服务链条,为运输行业提供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警大队、县税务局)
(七)认真履行网络货运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货运企业尽快运营,对于短期内没有运营意向的,要将退出意见推送至发证机关,注销其经营许可。建立和组织开展网络货运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定行业规则,强化行业自律,完善用户咨询和投诉服务渠道,健全运行机制,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税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企业严格依法纳税,持续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升级"以票控税"为"以数治税",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发票相关服务。财政部门要将资金需求作为库款调度的因素,根据预算管理政策,探索开展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奖补资金预算工作,以缓解财政资金垫付压力,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统计部门要完善我县网络货运行业统计制度,开展重点网络货运企业统计监测,积极推动网络货运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客观反映我县网络货运行业发展实际,为网络货运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八)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研究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方法,进一步规范网络货运企业的经营范围、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建立诚信考核体系和评价结果共享机制,将监测异常率较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网络货运企业,纳入道路货物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要强化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联合监管,依法查处平台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排斥和限制竞争、随意压低运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平台存在的涉嫌虚开发票、套取奖补资金以及发布虚假货源信息、随意压 价、拖欠运费、用加油卡抵扣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货车 司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防范网络货运安全风险,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中心)
(九)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强化对接入网络货运平台运输车辆监管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资源,规范货运平台经营行为和运输市场秩序,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车辆形成有效管理,并督促网络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定期向客户端推送党的方针政策以及行业法规、道德规范、警示教育、事故案例,确保货运市场的本质安全和行业稳定得到有效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局)
(十)提升企业整体吸引力。鼓励吸引长治市周边县区大宗货物运输贸易积极主动与网络货运企业对接,引导更多企业的运输业务在本县注册运营的网络货运平台上运行,提高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多渠道促进网络货运发展,确保本县进出物资走的了、走的好,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交易效率。督促指导网络货运企业树立合作共赢理念,合理确定服务费、会员费,不得诱导低价竞争,确保平台派单公平公正,确保货运车辆的合理利润空间,力争通过规范市场、优质服务、安全运行,吸引更多的货运车辆加入平台参与网络货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
(十一)提升网络货运交易量。依托网络货运平台汇聚海量物流信息,促进一二三产业跨行业融通。融合金融机构, 为货车司机提供金融方面的优惠和服务,为平台用户提供更多的车辆管理服务和生活服务,促进货主、货车司机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引导更多工矿企业运输业务在平台上交易,吸引 更多的车、货通过平台开展交易,提高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多渠道促进网络货运发展,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形成“工业品下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部门较多,要建立由财政、税务、招商、行政审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协调解决网络货运平台建设中各类问题,统筹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网络货运平台发展的优惠政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落户,进一步增加平台企业数量,壮大体量,扩大规模。
(三)加强政策扶持。要建立联动扶持机制,扶持较具规模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和子公司,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保姆式”服务,支持子公司做大做强,提升我县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提高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热情服务网络货运企业,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积极支持我县网络货运平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