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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4659 | 成文日期:2023-12-22 |
| 发文机关:平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12-22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障好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兜住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提升民生福祉,确保困难群众安居乐业、温暖过冬,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低保金等社会救助资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二)切实做好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三留守”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特殊和困难群体关心关爱。(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
(三)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特别是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遏制相关案件高发易发等。(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及时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儿童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五)切实做好接收捐赠款物、分配调拨赈灾款物、发放救灾物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
(六)切实做好供热、供气、供电、供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公司、各乡镇政府)
(七)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就医等医疗保障。(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体局)
(八)扎实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帮扶单位)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组长:张宏波 副县长
成员: 申平广 县民政局局长
申志强 县人社局局长
李志强 县住建局局长
原保根 县发改局局长
陈茂松 县卫体局局长
贾 擘 县医保局局长
刘志勇 县应急局局长
郭红兵 县电力公司经理
申星河 县残联理事长
张海霞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各乡镇乡镇长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安排专人负责,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保障措施等,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及时救助。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而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如因工作不重视导致出现特殊事件的,将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处理。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