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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1330 成文日期2022-06-29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30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28号 主题词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即将进入汛期,我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暴雨、大风等天气,对文物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现就加强全文博单位汛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文物安全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山西省文物局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平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抓紧部署,制订预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并按照实战要求开展应急演练;要强化与气象部门、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实时研判暴雨、大风、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对文博单位可能造成的危害;要加强防汛物资准备,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要求,配齐应急物资,全力做好防汛保障工作。

二、抓紧险情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全面开展防汛险情排查工作。将有文物分布的水库、河流、山区、沟谷、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暴雨多发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将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和去年受灾受损且未完成修复的文物单位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排查灾害险情。对排查发现的险情,要采取遮盖、加固、支顶、围挡、排水、防渗等有效排险措施,及时控制险情发展。对存在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要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重点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文博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或遇到极端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开放或者停工集中整改,坚决防范重大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妥善处置险情。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 小时应急值守工作纪律,确保通讯畅通。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都要安排专人进行看护,发生灾情的,要按规定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并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或者部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维修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组织专人进行排查,重点是县级以下存在损毁、坍塌风险的文物保护单位,要争取专项资金、集体收入等资金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确保文物安全。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按方案实施。维修古建筑,要按照原规制,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保护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推进“文明守望工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2017年以来我省制定了《山西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不可移动文物认养政策》、《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引导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问题,各乡镇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鼓励当地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出资修缮、认养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市县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