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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26573 | 成文日期:2022-05-05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5-05 |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18号 | 主题词: |
青羊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22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2022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尽快扭转我县今年以来扬尘污染反弹的不利形势,有效整治各类扬尘突出问题,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大气防办要求我县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按照市大气防办《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2月全省环境空气降尘监测结果通报并对降尘量不降反升的县区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开展本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快速扭转我县降尘量不降反升趋势,打好扬尘污染管控“翻身战”。
二、工作目标
针对工业企业扬尘、道路施工扬尘、工地及市政施工扬尘、国省道道路扬尘和县城及周边区域扬尘管控5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和验收销号三个阶段工作,真正做到发现一批、整治一批、打击一批、处罚一批,推动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郭力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世俊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桑宏亮 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常务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
张华胜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
曹江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瑾 县公路段段长
牛 旺 青羊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华胜兼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协调、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
完成时限:2022年5月5日-5月15日
工作要求:针对扬尘管控5类突出问题各整治组开展现场检查,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摸底排查各类扬尘污染源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形成突出问题清单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完成时限:2022年5月16日-6月15日
工作要求:下达扬尘整治突出问题督办清单,各责任单位对照清单中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未整改或未按进度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置。
第三阶段:验收销号阶段
完成时限:2022年6月16日-6月20日
工作要求:各组对本次行动发现的所有扬尘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现场验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县政府,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五、整治行动分组及重点任务
(一)工业企业扬尘综合整治组
组长:黄镇恶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副局长
成员:段英丽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王 雷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苗 欣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重点任务:
1、未落实“三同时”竣工验收环保制度、无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等行为。
2、未落实细颗粒物进仓、大颗粒物苫盖、密闭装卸作业、厂区内道路硬化喷洒降尘等无组织扬尘管控要求。
3、擅自停用除尘、脱硫、喷淋等防尘设施、密闭皮带料仓破损,导致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等行为。
4、厂区至主干公路的道路未硬化,道路清扫制度未建立导致道路积尘严重,车辆抑尘喷洒站不能正常运行等行为。
5、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监测和登记编码行为。
(二)道路施工扬尘综合整治组
组长:宋旭斌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张慧敏 县交通运输局科员
赵慧杰 县公路段科员
杨 瑜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重点任务:
1、排查全县所有在建道路施工工地,所有工地必须严格实施湿法作业、细颗粒苫盖、密闭运输、场地定期喷洒降尘、挡风抑尘全覆盖等防尘措施。
2、配套的物料加工点未配套建设密闭料仓、密闭输送带、除尘器集尘罩、场地硬化等防尘设施导致超标排放行为。
3、厂区至主干公路的道路未硬化,道路清扫制度未建立导致道路积尘严重等行为。
4、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监测和登记编码行为。
(三)工地及市政施工扬尘综合整治组
组长:马义忠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陈 浩 县住建局科员
尹岩岗 县住建局科员
张 伟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重点任务:
1、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和供水、供热、道路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行为。
2、施工工地渣土运输作业车未实行密闭运输,存在渣土遗洒行为,施工场地到主干道需增加清扫保洁力度和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对一周内不能完工的所有建筑、市政施工场地的细颗粒物全部实施苫盖,长期裸漏土地必须采取压实透水等防尘措施。
4、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要求监测和登记编码行为。
(四)国省道扬尘综合整治组
组长:雷 鸣 县公路段副段长
成员:张 栋 县公路段科员
徐 宁 县交通运输局科员
刘海斌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重点任务:
1、重点排查G341国道等国、省道两旁大面积渣土运输作业扬尘污染,同时对道路两旁长期大面积扬尘污染源采取绿化、清理、苫盖等措施分类处置。
2、排查国、省道两旁随意抛洒、扬散和不及时清扫路面导致的扬尘污染路段,明确清扫责任单位,工业企业运输扬尘污染严重的要追溯源头企业,依法依规给于处置。
(五)县城及周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组
组长:张华玺 青羊镇副镇长
成员:牛慧军 青羊镇政府科员
李 波 县住建局科员
连鹏飞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科员
重点任务:
1、排查县城建成区及周边范围农户修缮、改造和新建房屋行为,对建筑用的石灰、石粉、河沙、渣土和建筑、生活等垃圾乱堆、风起扬散等污染问题分类处置,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清理、苫盖等抑尘措施,最大限度抑制降尘。
2、对已完工或基本完工的供热、供水、道路及其他施工现场存在未及时清理大量粉尘、散落料堆和土方造成扬散行为进行排查,明确施工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对县城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长期裸露易扬散大面积裸地排查,要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硬化或透水铺装等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022年是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之年,降尘量不降反升成为制约我县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的主要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多措并举,扎实有力推进扬尘整治工作,尽快扭转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住建、生态环境、交通、公路和青羊镇政府要紧密配合,对照重点任务细致摸底、多管齐下、整体作战,联合建立平顺县2022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内容明确责任及完成时限,立即采取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限期整改的要在6月15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6月20日前各整治组形成整治工作报告报县政府,确保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行业指导责任,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根据职责增加人员和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夜查和突击检查,切实做到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处罚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管控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县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督导组对2022年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后督查,对摸底排查不细、工作推动不力、未完成整治任务或分管范围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图文解读:《平顺县2022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