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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13656 | 成文日期:2021-06-03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6-04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顺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原则
地质灾害是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和趋势预测
(一)2021年全县天气趋势预报
预计:2021年降水量为512.0~576.0毫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略偏少。
2021年1~2月降水量为33.2毫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12.8毫米)偏多20.4毫米。1~2月平均气温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高。
春季(3~5月)降水为93.0~120.0毫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87.2毫米)相比偏多两成;春季平均气温偏高。终霜冻将出现在4月下旬后期,与常年相比偏晚。春播期(4月11日~5月20日)降水量为50~70毫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49.1毫米)偏多。
夏季(6~8月)降水为280.0~315.0毫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336.1毫米)相比略偏少;夏季平均气温略偏高。由于夏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地洪涝仍有可能发生。伏期有阶段性不同程度的旱象发生,相关部门请注意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
秋季(9~11月)降水为103.0~105.0毫米,与历年同期平均值(112.0毫米)相比略偏少;秋季平均气温略偏高。
(二)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影响因素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力度加大,人类活动无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日益加剧,特别是对自然斜坡的不合理开挖,造成斜坡变形失稳,已成为触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全县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农村建设、扶贫移民小区建设等民用住房建设等工程,大量的开挖坡脚,形成高陡边坡,极易形成地质灾害隐患。二是铁矿和石料厂的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严重,造成崩塌、不稳定斜坡、地面裂缝和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三是全县公路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引起一系列地质灾害问题,大量的开挖坡脚,使斜坡变陡,原有坡体形成临空面,形成大量的不稳定斜坡,极易形成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危及公路行人、车辆的安全。
初步预测,2021年地质灾害数量可能会比2020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地质灾害主要表现形式是崩塌、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截至2020年底,全县排查入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65处,其中滑坡16处、崩塌145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1处。受灾害威胁的人口3644人、财产7713.6万余元。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分布特点
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部河谷地区,分别是浊漳河河谷地区、虹霓河河谷地区、穽底河河谷地区、玉峡关镇花园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河水的切割作用,山高陡峭,到处都是悬崖峭壁,也是修路、采矿、选矿等人类活动频繁地段,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1)北部浊漳河河谷地区,属北耽车乡、阳高乡和石城镇管辖。
(2)东部虹霓河河谷地区,属虹梯关乡管辖。
(3)东部穽底河河谷地区,属东寺头乡管辖。
(4)东部玉峡关镇花园村地区,属玉峡关镇管辖。
境内除上述高易发区外,其余广大地区全部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防治对策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人口密集区、矿区、公路等为重点防范区。
(1)重点防治的灾害种类
我县重点防治的灾害种类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
(2)重点防治的区域
青羊镇的北头村、中五井村、张井村;阳高乡的车当村、榔树园村、阳高村、奥治村;北耽车乡的王曲村、实会村、南耽车村、安乐村;石城镇的豆口村、和峪村、东庄村;北社乡的东青北村、常家村;东寺头乡的安咀村、门楼村、神龙湾村、天脊山景区;玉峡关镇的赵城村(芦沟)、花园村;全县的易地扶贫移民小区。
(3)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境内陡坡或陡崖地段的公路和铁路。公路有:潞林公路、长李公路、龙新公路、花壶公路、古石公路、平龙公路、平辛公路、河张公路、后石公路、全县旅游路;铁路有:瓦日铁路。
(4)在建工程预防重点
在建工程施工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即在工程施工和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并按“谁引发、谁监管、谁治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因采矿、修路及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经济赔偿或补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季节性地质灾害预防重点
根据我县气候变化情况,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可大致分为汛期、汛后期、冰冻期、冰雪冻融期四个时段。
汛期(5-9月份):以大雨、暴雨、和大暴雨为特征,预防重点为泥石流、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灾害。
汛后期(10-11月份):以阴雨连绵、滴水入地为特征,预防重点为滑坡、崩塌、黄土湿陷,局部也可能出现泥石流等灾害。
冰冻期(12-次年2月):以冻土、结冰为特征,预防重点为冻土结冰有关的崩塌灾害。
冰雪冻融期(3—4月):以冰雪融化、冻土解冻为特征,预防重点为崩塌、滑坡等灾害。
(6)防治对策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对威胁严重、防治困难的一些居民点,建议选址搬迁,避免灾害破坏。汛期要加强监测,特别是对重点防治村庄,进入汛期前搬迁工作未能实施的,在加强监测的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避让措施,必要时采取卸载、护坡、压脚等工程措施。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新的隐患点,进一步完善和确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防治或避让。
(四)矿山企业地质灾害类型及防治
我县境内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主要分布于玉峡关镇的芦沟、蒲水、北洛峡、水沟庄,东寺头乡的东寺头村北山、安阳村、虎窑村等地,主要是长年开采破坏山体岩层的自然整体结构,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新建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治理,避免灾害发生;老矿山企业要对矿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监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采空区要设立警示牌,以免给下游居民及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选矿企业要加强尾矿管理,筑牢尾矿坝,以防降雨等引起坝裂造成灾害的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部署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根据自己各自区域和行业特点,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防治区域,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防治工作。县、乡(镇)、村三级要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要及时全部发放到位。
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为准则,坚持属地管理,强化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常态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舆论宣传,推进培训演练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加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设置警示标志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组织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协调管理、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众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每处隐患点要进行“一点一演练”,让受威胁群众熟知预警信号、熟知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全县要在汛期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避险演练,不断提高各级各单位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
(三)加强预报预警,落实群测群防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根据《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聚焦“隐患在哪里”,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调查判识地质灾害、孕灾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根据调查成果,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为防灾减灾、防治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交通等有关单位要进行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要充分发挥资质单位的技术、提高技能防治措施,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初步建设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16处,建设县级信息预警平台。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建立一个户口,对隐患点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建立户口式台账;制定一个预案,做到一点一预案;下发一份告知书,将隐患情况、防范措施、责任单位以告知书形式发给责任单位,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发一份工作明白卡,使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熟悉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发一份避险明白卡,使受威胁群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一次避险演练,让受威胁群众熟悉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险场所。
(四)加强巡查监测,紧盯重点环节
汛期和冬春冰雪冻融期,是全年地质灾害突发性的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各自职责领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重大隐患点、危险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坚持汛前、汛中、汛后“三查”,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每处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同时要发动群众,群测群防,严密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治,避免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规划(2014-2020年)》(晋农居办发〔2017〕2号)要求,2021年底完成我县2017年-2020年实施121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的入住、折旧、复垦和验收工作,对已治理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对无法拆除的窑洞、连体房等加贴封条进行封堵,划定警戒线,坚决避免因人员回流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对防灾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宣传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科普知识,增强社会群众防灾意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与县气象局联合及时提供和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申报和实施地质灾害工程,为县应急局提供技术支撑,配合县应急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灾害事件处理时的社会秩序,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人员、车辆迅速抵达事发地区,及时疏散受困受灾威胁人员。
县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所需各项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住建局:在建设项目验收同时,要负责项目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验收,对市政道路两侧地质灾害隐患及城防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隐患进行巡查并实施工程治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公路和旅游路两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危险地段警示牌设立和隐患治理。
县公路段:负责国道、省道公路两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危险地段警示牌设立和隐患治理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制作和统一发布,及时提供气象服务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两侧地质灾害点排查,组织清理河道堆积物,防止形成泥石流灾害隐患;对主要水库坝体加强监控,对异常地面沉降、裂缝要及时防治排除。
县应急局:要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做好尾矿库(坝)的汛期安全监管,防止尾矿库(坝)溃塌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负责监管范围内地质灾害救灾协助,灾情核查、灾民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储备发放及危房搬迁建设等工作。
县卫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发生区的伤员救治、疫情处置等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崩塌、滑坡等隐患点排查,设立警示牌,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景区进行排危排险。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地质灾害救济计划的制定,安排申报救灾基建项目,协助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资金。
县扶贫办:负责指导全县扶贫易地移民小区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督促学校对学校建设中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配合职能部门督促对其他建设活动引发危害学校的地质灾害治理。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灾区设施安全及灾后电力线路等设施的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行业职责,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