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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13679 | 成文日期:2021-04-21 |
| 发文机关: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4-28 |
| 发文字号:平政办函〔2021〕9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平顺县推进“六最”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和平顺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顺县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 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六最”营商 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研究审议“六最”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重 要制度和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县直有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 施落地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刘林松 县长
常务副组长: 郭力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赵钦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喜乐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 林 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张宏波 副县长
牛璐敏 副县长
李 萍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忠贤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 刘世俊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建新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申志强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何 军 县司法局局长
张宏亮 县人社局局长
原保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忠义 县住建局局长
杨静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石艳玲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学政 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宋江艳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史旭红 县税务局局长
郭红兵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创 县商务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8个专项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 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新同志兼任。
各专项小组负责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领域有关事项的流 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改革创新等营商环境改善工作,配 合完成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专项小 组副组长所在单位,承担本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开办企业专项小组
组 长:郭力毅
副 组 长:张建新
成员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 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长治银保监 分局平顺监管组、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顺县管理部
2.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小组
组 长:郭力毅
副 组 长:张建新
成员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 技术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 水利局、县文旅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
3.获得电力专项小组
组 长:郭力毅
副 组 长:郭红兵
成员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 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
4.获得用水用气专项小组
组 长:王 林
副 组 长:郭忠义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
5.登记财产专项小组
组 长:王 林
副 组 长:原保根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民法院、县税 务局
6.纳税专项小组
组 长:王 林
副 组 长:史旭红
成员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
7.跨境贸易专项小组
组 长:牛璐敏
副 组 长:王 创
成员单位:县商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
8.获得信贷专项小组
组 长:王 林
副 组 长:宋江艳
成员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人民法院、县税 务局、县人民银行、长治银保监分局平顺监管组
9.办理破产专项小组
组 长:李 萍
副 组 长:靳卓民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 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金融工作服 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
10.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小组
组 长:李 萍
副 组 长:靳卓民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11.执行合同专项小组
组 长:李 萍
副 组 长:郭学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12.劳动力市场监管专项小组
组 长:张宏波
副 组 长:张宏亮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
13.政府采购专项小组
组 长:王 林
副 组 长:王 林(兼)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14.招标投标专项小组
组 长:郭力毅
副 组 长:申志强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住建局、县审批服务 管理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中心
15.政务服务专项小组
组 长:郭力毅
副 组 长:张建新
成员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府信息中心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专项小组
组 长:赵钦国
副 组 长:杨静宇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银行、长治银保监分局平顺监管组
17.市场监管专项小组
组 长:赵钦国
副 组 长:杨静宇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司法 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18.包容普惠创新专项小组
组 长:郭力毅
副 组 长:申志强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 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 环境局平顺分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中心、县外事办、县邮政公司、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招 商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平顺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平顺县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规划和对策,统 一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做好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国内履约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林松 县长
副组长:郭力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林 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李卫东 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刘世俊 县政府办副主任
申志强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学明 县教育局局长
王永胜 县工信局局长
申平广 县民政局局长
何 军 县司法局局长
原保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华胜 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
郭忠义 县住建局局长
杨 光 县交通局局长
张建新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申涌泉 县水利局局长
刘忠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月红 县卫体局局长
杨静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伟红 县统计局局长
刘春旺 县扶贫办主任
宋江艳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吕树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史旭红 县税务局局长
孙英杰 县气象局局长
尹 鹏 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卫民 长治银保监分局平顺监管组主任
赵庆书 县人民银行行长
郭红兵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创 县商务中心副主任
郭京玮 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办 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张华胜同志兼任,副主任 由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副局长黄镇恶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 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