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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863 | 成文日期:2025-04-17 |
发文机关:平顺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4-18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循当地执法程序和规范,滥用执法权力;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和个人财产等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以罚款为目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在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以罚款创收、违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等行为。
(三)乱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四)乱罚款:随意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小过重罚,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不落实首违不罚及轻微违法行为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等行为。
(五)乱检查:未经法定程序,随意开展行政检查活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按规定公开行政检查结果等行为。
(六)乱查封:滥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期限、超范围查封、扣押财物;不按规定妥善保管查封、扣押财物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
0355--8899885
(二)投诉举报邮箱
pxssfjxzzfjd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要求
对于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将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受理并告知举报人;对于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反馈举报人;本渠道仅受理与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有关的问题,其他信访事项请通过法定途径进行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平顺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