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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4738 | 成文日期:2025-02-25 |
发文机关:平顺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2-25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强化社会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现将我县各执法主体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执法证件信息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执法证编号等内容。所公示证件均为合法有效状态,持有证件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妥善保管执法证件。各执法主体对公示执法人员的信息有异议,请向平顺县司法局进行书面反映。
注:2024年度第二批执法证考试人员不在公示范围以内;正在注销流程中的人员执法证件仍为有效状态。
平顺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