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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063 | 成文日期:2025-04-10 |
发文机关:平顺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5-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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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水利局
2025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平顺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平顺县水利局具有行政检查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
二、检查对象
平顺县辖区内河道、水库、取用水资源单位、生产建设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建设项目、农村饮水安全
三、检查时间
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底
四、检查事项
1、平顺县河道范围内“四乱”(乱占、乱采、乱建、乱堆)检查;
2、平顺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巡查、检查;
3、平顺县内各取用水户取用水(含违法)、节水检查;
4、平顺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
5、平顺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平顺县水利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7、平顺县农村安全饮水监督检查;
8、其他相关事项。
五、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
2、抽检检查
六、检查比例及频次
日常行政检查检查比例为100%,双随机抽查按上级下发任务比例进行抽查;对同一监察对象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为最多12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