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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7011 | 成文日期:2023-11-27 |
发文机关:平顺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3-11-27 |
发文字号:平统字〔2023〕32号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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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顺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和安排,平顺县统计局根据年前制定的任务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规上工业企业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二、抽查对象
全县规上工业企业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施行,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1次。发起部门为平顺县统计局,配合部门为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规上工业企业进行联合双随机检查。
四、抽查内容及法律依据
1、对全县在库的26家规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的实施抽查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五、检查事项
计划抽取要结合实际建立监管对象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保证必要的覆盖面,抽查比例不低于20%。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取计划发起部门要严格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内容、方式等,配合部门要根据职能进行任务接收和派发。
监督抽查要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合规合法、结果准确、公示及时。
监督抽查要坚持边抽查、边宣传、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普及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监督抽查要严格按照抽查清单进行,对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的检查,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先有在库的26家,实施抽查检查,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的行为发生。
六、结果公示
一是联合抽查计划要在检查完毕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无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的,要在政府网站上进行检查结果的公示。二是通过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对发现问题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