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17382 成文日期2023-03-30
发文机关平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03-3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2023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平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时间

20231-12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四、检查方式

抽查,主要采取网上信息系统核查,档案资料审查,与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当事人电话访问等。

五、检查对象

优抚对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及其安置单位。

六、检查范围

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及补贴费发放情况;优抚对象是否存在冒领、骗取医药费或优待抚恤金等情况;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情况;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情况等。

平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