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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3924 | 成文日期:2023-02-20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3-02-20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勇当改革发展排头兵,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法治工作建设情况,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步形成遇到事情找法、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局领导和股站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治股,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和制度。按照《平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出台了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年度述职述法治度等;三是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法治学习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作为硬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法治学习考试成绩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在行政执法各环节进行法治审查。
二、规范业务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专家评审会、局务会、案审会等会议制度和公众参与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权力运行公开,决策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环保系统“双公开”要求,及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项目备案管理文件、排污许可证、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依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全文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率。为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在全县政务中心设立有环保服务窗口,选派精兵强将,精简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依法行政,确保环境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一)清理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各项职权及其依据,厘清行使主体、运行流程、责任事项、职责边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开展了案卷自查,2022年的所有卷宗均符合执法主体适格、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等,卷宗符合文书规范标准。
(三)配备执法服装仪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于2020年7月17日挂牌成立,严格按照职权开展工作,积极配备记录仪、尾气监测、噪声监测等执法仪器,2022年进一步规范执法服装,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要求,全队共19名执法人员配备了国家统一执法服装,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由于我局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等案件极少,在出现相关事务后第一时间联系县司法局咨询法律顾问,在法律方面为我局答疑解惑,行政处罚严格依据自由裁量权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落到实处。
(四)认真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22年全年,我单位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畅通环保投诉热线,通过12369环保投诉专线、局办电话投诉、上级转办等渠道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
(六)加强部门联动。一是与涉及环保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强化协作;二是与公检法建立联席机制,合力办案;三是依托县环委会,督促各个信访件落到实处。
四、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
我局实行以会学法,利用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及专题会议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律师、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以案说纪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4·22、6·5、12·4等节点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根据《平顺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门职责和重点任务,我局2023年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杜绝偷排、漏排及采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查处,从制度上形成震慑。
二是继续落实“双随机”执法监管。严格按照省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保护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在执法监管中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充分发挥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备作用,严厉打击造假、篡改在线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重点突出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的运用,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行“两法”衔接工作,有效形成合力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浓厚氛围。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