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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9452 成文日期2022-01-18
发文机关中共平顺县委 发布日期2022-01-20
发文字号 主题词

中共平顺县委
平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市委、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平顺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为全方位推进平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扛牢主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县委统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各乡镇各部门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条主线,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了专题学习和宣传解读;县乡两级政府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明确目标任务,为落实好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亲力亲为,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扛牢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11月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对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整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三个协调小组成员,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难题;印发了《平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了7个方面37项工作要求和具体举措,印发《平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工作清单》,细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20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着力推动各乡镇和各部门抓好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各领域2021年12月县委印发了《平顺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平顺建设规划(2021—2025年)》,使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阶段性任务划分更加科学、主要目标得到有效彰显。

3.强化领导,全力支持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工作。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山西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积极支持县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要求县委常委和各乡镇党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大力开展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机关单位宣讲20余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台账,坚决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县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严格落实政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畅通执法、司法等部门领导干部和法治人才交流渠道,结合政法队伍整顿调整交流政法干部36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厘清行政执法职能,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认真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7号)和《平顺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解》(平办发〔2020〕20号)文件要求,经过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认真梳理、审核确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平顺县乡镇法定行政执法权22项,可委托执法事项1项,“乡镇吹哨、部门报到”事项791项,为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厘清了执法依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共清理9支行政综合执法队中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24名,完成新增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公共课网上考试工作,2021年12月17日成功举办了平顺县首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编印了《平顺县行政执法辅导读本》,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指引作用;是制定了《平顺县“乡镇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和《平顺县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行)》为完善信息执法信息共享、解决疑难案件、证据衔接、案件移送、执法经验交流提供了制度支撑五是积极参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为《长治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长治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长治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长治市千泉湖、精卫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供修改意见17条。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县政府26个职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完成,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初步完成,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进,编制“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69项,实现全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为我县进一步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开辟了新途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新型线上监管方式,持续不断督促各职能部门认领事项,录入监管行为。

3、增强管控,提高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综合协调、交通检测、社会管控等工作组,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判疫情形势,积极研究部署我县中高风险地区来人员排查管控和各项防控措施,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从严从细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防疫管控,持续筑牢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铜墙铁壁”;县乡村三级防控体系不断强化,联防联控、稳防稳控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法治化运行状态,全县未发现一例涉疫“风暴式”“一刀切式”执法案例。

4、积极探索,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体系。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全县15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矛盾大排查、集中大接访、案件大化解”专项活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分流阀”作用,3月份以来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59件,解成功25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履行率达到98%,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有效的防止了小矛盾转化为大纠纷,个人矛盾转化为社会矛盾,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纠纷;二是充分司法救助在防止矛盾激化中的“缓冲器”作用,司法救助是在审判和执行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通过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的措施,以解决受害人生活面临的困难,有效缓解受害人对加害人的仇视和痛恨,防止因私力报复而产生刑事案件。2021以来我县严把政策关、对象关、程序关对因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18个案件9位受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212958 元,充分解决了受害人因难以执行而面临的生活困难,阻断了受害人通过信访途径解决问题的思想倾向。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减震器”作用, 根据《山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长治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作为平顺县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于2021年10月1日顺利完成了我县的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实现了县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中办理,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处理行政争议的效率,降低了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权的成本,全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 件,调解1件。

5、着力“四个聚焦”,服务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包联企业机制,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联服务企业300余次,解决问题180余个。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和包容免罚制度,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5项,对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14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阳光公平的法治环境。坚持“放水养鱼”原则,慎用查、冻、扣强制措施,积极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实现民事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建立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案件长期滞留,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办理生态环境和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起,食品安全领域案件9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起。二是聚焦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返乡创业等涉及三农案件68起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大力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为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2.4万元。入开展“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执结涉民生案件19件,执结金额45万余元。三是积极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顾问”全覆盖工作,全力保障村支“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行动,防范和打击影响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选举秩序和社会秩序。四是聚焦重点项目建设,保障项目落地。围绕县委“夯实三大基础、推进四大发展”确定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城建项目,聚焦四大园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企业、项目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加大周边区域巡逻防控力度,整治周边交通秩序,净化周边治安环境,做到“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推进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对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重拳出击、深挖细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无障碍”施工。五是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启动“双百”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举办“2021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建8支普法队伍,深入到企业、机关、学校、居民小区开展普法宣传。邀请市法律专家、县法律工作者组成宣传队,深入紫东社区、同兴苑社区,为社区居民讲解法律知识,现场解答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深入到县水电公司、振东集团、正来制药等企业,给职工讲解企业法律知识。举办“红色七月、法治七个一”,与党建结合进行宣传。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活动,发放《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3万余3.7万余家庭签订《自觉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借助农村古庙会,抓住宣传月、宣传日、“12·4”法制宣传周等重大节日、时间节点,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2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咨询10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2021年12月平顺县委、县政府以平发〔2021〕12号文件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了“八五”普法规划。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还不到位。对依法治县、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治督察监督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不够强。个别领导干部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不足,对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在贯彻落实上还有差距。通过行政渠道化解纠纷的制度建设薄弱。在推进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机制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方面还不够顺畅。四是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的覆盖率较低,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水平较低。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十次党代会部署,聚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构建“八大体系”,加快推进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行“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领导责任制,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有效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让党政主要负责人由“软任务”成为“硬指标”。

2.落实监督“强运用”。通过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实现压力传导,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将述法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相结合,通过查改并举,强化对法治建设责任追究问责,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

3.增强学法用法能力。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抓住“关键少数”,组建普法团队,明确学习内容,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率。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把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时间和成绩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力戒形式主义。

(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法治示范引领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入全县党委(党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教学内容,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路径;将《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104项指标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指南,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内容,有效推动《指标体系》落地落实。持续推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机制,增强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观念。以法治政府单项创建为引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融合发展,以示范创建带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2.继续做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九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事项清单,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厘清县直部门与执法机构的权责边界,厘清县直部门与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县级执法队伍与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制度机制,着力破解人员划转等方面问题,逐步加以规范。进一步建立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和快速响应、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的联合执法机制,破解乡镇赋权不足、资源不足的问题,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

3.不断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全面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行政裁决的规定,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列明行政裁决权力主体、权力依据、裁决事项等内容,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细化行政裁决流程,明确申请、受理等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通过建立行政裁决告知制度、完善行政裁决救济程序的衔接机制,促进行政裁决与其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协调,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4、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持续抓好疫情防控依法预防处置工作。落细防控举措,从严从紧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精准精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常态化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进一步健全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机制,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积极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阳光复议”加大案件现场调查和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应诉程序,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深入推进执法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督促指导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执法事项有依据,执法过程可追溯重大执法决定要审查,执法结果能公开。三是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错案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全面依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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