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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9429 成文日期2026-04-27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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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创造安全稳定的农资市场环境,履行农业农村行业监管职责,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节、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关键产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我局农业行政执法效能,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检查,实现以下目标:

  1.规范检查行为:确保行政检查活动合法、合规、透明,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2.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农业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

  3.保障安全底线: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4.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提升守法意识: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行业自律。

  二、检查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三、检查领域内容

  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结合风险监测、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况,确定以下重点检查领域和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农资)监管 

  检查对象: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内容: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登记、备案、审定情况;产品质量;标签标识规范性;采购、销售台账记录;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禁用、过期农资以及无证生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动植物疫病防控

  检查对象:畜禽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植物检疫相关场所等。

  检查内容:强制免疫制度落实情况;养殖档案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情况;检疫申报、实施情况;是否存在屠宰、加工、运输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农业机械安全

  检查对象:农机合作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

  检查内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操作人员证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农机维修质量及配件质量;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操作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农机、违法载人等行为。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检查的事项

  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其他专项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管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重点检查及专项治理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执法责任明确局领导牵头负责,组员由持证执法人员及业务骨干构成,确保组织架构健全、人员责任到位。各职能股室与执法队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将责任细化到人、任务明确到岗

  (二)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实施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严禁擅自增设事项、扩大范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制作现场检查与调查笔录,扎实做好证据收集、案卷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执法流程合法、程序严谨。

  (三)严守纪律规矩,提升执法质效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文明、柔性执法、廉洁执法,强化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及只检查不办案、变相检查等违规行为。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相关监管系统,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将检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挂钩,实施联合惩戒。

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