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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351 | 成文日期:2025-08-27 |
| 发文机关:青羊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08-27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提高执法水平,根据《长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执法主体
青羊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方式
日常检查、随机抽查
三、具体检查主体
青羊镇综合执法队队员
四、具体的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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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 |
内容 |
检查对象 |
检查频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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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然资源 |
1、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2地质灾害的险情排3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4、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 |
区域内耕地建房的农户 |
每年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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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农村 |
1、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动物防疫监督检查;3、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的监督检查; |
区域内的养殖场、屠宰场、种子经营场所 |
每年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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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 |
1.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2.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3.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4.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监督;6.对安全生产评价、检验检测、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7对汛前防汛组织检查。 |
区域内有关生产经营的单位 |
每年至少巡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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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场监管 |
1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2、食品生产经营检查 |
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 |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每次不少于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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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业 |
1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2对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3对违反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木材的行为4对本辖区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行为5对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6对违反规定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 |
辖区内25个村 |
3月-5月下旬每日不定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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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运输 |
1对涉路施工、污染、损坏路面、违规设置标志、可能危及公路安全行为检查;2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违反相关法规的检查3占到违法建筑 |
辖区内道路 |
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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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利 |
1、未经批准在河道内挖沙、采石等等违法行为2、非法向河道倾倒垃圾、渣土 |
区域内河道 |
不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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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市建设 |
违规建筑、破坏公共设施、随意倾倒垃圾、粘贴小广告、影响村容村貌广告牌、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堆放物料、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占道经营、损毁环境卫生设施的、损坏树木绿地行为 |
区域内所有地方 |
不定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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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化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进行检查。 |
区域内文物 |
不定期检查 |
五、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热情为企业或群众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4、行政执法监督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5、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