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计划>县直单位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6-00000 成文日期2026-06-16
发文机关平顺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06-16
发文字号 主题词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平顺县水利局 2026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全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平顺县水利局。

    二、检查对象

    平顺县辖区内取用水户、生产建设项目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检查事项

    1、平顺县内各取用水户取用水、节水与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2平顺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3、其它相关事项。

    五、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

    2、抽检检查

    六、检查比例及频次

    日常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按上级下发任务比例进行抽查;对同一监察对象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依据上级要求相关规定以及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