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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2592 成文日期2025-08-28
发文机关平顺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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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林业局2025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森林防火措施

    (一)检查事项

    1.可燃物清理

    2.巡查看护等防控措施落实

    3.发电设施设备安全状态

    4.应急物资储备

    (二)检查对象

    11个乡镇、151个行政村、各风力发电及输配电企业

    (三)检查方式

    抽查检查、现场检查

    (四)检查计划

    1月-5月

10月-12月每月常态化开展

    (五)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六)检查要求

    认真排查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跟踪整改。确保林业隐患及时清除,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病虫害防治管理

    (一)检查事项

对病虫害进行科学防治

    (二)检查对象

    平顺县11个乡镇里危害面积大的6个乡镇(北耽车乡、玉峡关镇、虹梯关乡、青羊镇、西沟乡、东寺头乡)

    (三)检查方式

    现场观察、取样监测

    (四)检查计划

1月-4月监测观察

6月-7月中旬进行正常防治

9月-10月观察防治效果

    (五)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六)检查要求

科学进行防治,在喷洒农药时,做好防护措施,有效抑制病害扩散蔓延。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检查事项

    1.非法猎捕(采集)候鸟等野生动物;

    2.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3.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制品。

    (二)检查对象

寄递、野生动植物养殖场所、花鸟市场等实地场所。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抽查检查

    (四)检查计划

每年开展两次专项联合行动

    1.清风行动。2月27日-3月31日

    2.网盾行动。11月-12月左右

    (五)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

    (六)检查要求

1.执行省、市文件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四、随时发现,随时检查的检查事项

    (一)检查事项:卫片、上级督察、巡查发现的各种违法占地行为

    (二)检查对象:单位或个人

    (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四)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五)检查计划

    1月-12月

    (六)检查要求

    记录与告知:对发现的违法现象进行详细记录,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令整改:责令违法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持续跟进:持续跟进问题的处理进展,确保违法占用林草地的情况得到妥善解决。

    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林地行为,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蔓延势头,落实恢复林地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