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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592 | 成文日期:2025-08-28 |
| 发文机关:平顺县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25-08-28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森林防火措施
(一)检查事项
1.可燃物清理
2.巡查看护等防控措施落实
3.发电设施设备安全状态
4.应急物资储备
(二)检查对象
11个乡镇、151个行政村、各风力发电及输配电企业
(三)检查方式
抽查检查、现场检查
(四)检查计划
1月-5月
10月-12月每月常态化开展
(五)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六)检查要求
认真排查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跟踪整改。确保林业隐患及时清除,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病虫害防治管理
(一)检查事项
对病虫害进行科学防治
(二)检查对象
平顺县11个乡镇里危害面积大的6个乡镇(北耽车乡、玉峡关镇、虹梯关乡、青羊镇、西沟乡、东寺头乡)
(三)检查方式
现场观察、取样监测
(四)检查计划
1月-4月监测观察
6月-7月中旬进行正常防治
9月-10月观察防治效果
(五)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六)检查要求
科学进行防治,在喷洒农药时,做好防护措施,有效抑制病害扩散蔓延。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检查事项
1.非法猎捕(采集)候鸟等野生动物;
2.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3.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制品。
(二)检查对象
寄递、野生动植物养殖场所、花鸟市场等实地场所。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抽查检查
(四)检查计划
每年开展两次专项联合行动
1.清风行动。2月27日-3月31日
2.网盾行动。11月-12月左右
(五)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
(六)检查要求
1.执行省、市文件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四、随时发现,随时检查的检查事项
(一)检查事项:卫片、上级督察、巡查发现的各种违法占地行为
(二)检查对象:单位或个人
(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四)行政检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五)检查计划
1月-12月
(六)检查要求
记录与告知:对发现的违法现象进行详细记录,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令整改:责令违法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
持续跟进:持续跟进问题的处理进展,确保违法占用林草地的情况得到妥善解决。
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林地行为,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蔓延势头,落实恢复林地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