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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547 | 成文日期:2025-08-28 |
| 发文机关:平顺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8-28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5]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拟对平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顺县商务发展中心、平顺县煜城供热有限公司4个单位进行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可对被检查单位所属单位开展延伸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自检查公示之日开始,至2025年8月25日结束。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8899021
联系人:马艳芬 申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