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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344 | 成文日期:2025-08-27 |
| 发文机关:平顺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8-27 |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扎实推进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被监督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平顺县医疗保障局具有行政检查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
二、检查方式
平顺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检查主要有日常行政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
三、管理对象
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为42家,定点医疗机构15家,定点零售药店27家。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比例
检查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检查比例为100%。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4.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尽可能要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6.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7.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8.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平顺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