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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县直有关单位:
经平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1月29日研究,决定任命:
马勇刚同志为县医疗集团医院院长、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永亮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免去:
杨红勇同志的县医疗集团医院院长、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