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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7781 成文日期2025-10-31
发文机关平顺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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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旭明委员《关于加快农村殡葬改革步伐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王旭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殡葬改革步伐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及《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提案涉及内容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 政策体系初步构建:我县已制定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了殡葬改革的实施路径,并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2025年9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核定平顺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平发改字〔2025〕81号,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殡葬服务价格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2. 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平顺县殡仪馆运行管理不断规范,县级公益性公墓和10个乡镇

公益性公墓殡葬设施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农村集中安葬点划定126个,逐步夯实殡葬改革硬件基础。

3. 惠民服务逐步落地:2024年11月,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减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平政办发〔2024〕29号)截止2025年共减免27.41万元,积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殡葬费用减免,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4. 移风易俗持续深化会同乡镇推进移风易俗宣传通过社区宣传、公益广告、新媒体平台、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开展“厚养薄葬、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文明治丧新风尚初步形成。

二、下一步重点推进举措

(一)强化政策引导与宣传教育

1. 细化配套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实际,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职责与村级责任,构建“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2. 丰富宣传形式,利用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普及火葬优势、生态安葬方式及乱埋乱葬的法律后果,同时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群众自我约束。

(二)加快殡葬设施提质扩容

1. 推进公益性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按照“绿化面积占比30%以上”“单穴骨灰墓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的标准,加快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实现村级服务点全覆盖。

2. 提升殡仪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殡仪馆提供24小时专业服务,精简流程,规范遗体运送、存放、火化等环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三)健全惠民与监管机制

1. 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将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惠民保障,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

2. 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建立民政、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耕地、林地乱埋乱葬及私建公墓等行为,对拒不执行火化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夯实基层工作力量

依托村级红白理事会,吸纳志愿者参与殡葬服务引导工作,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政策,充实基层殡葬管理服务人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在农村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深化移风易俗,稳步提升农村殡葬改革水平。恳请您继续关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