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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868 成文日期2024-11-07
发文机关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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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珍爱、王泽芳、闫金梅委员《关于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情况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王珍爱、王泽芳闫金梅委员:

    您几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情况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从制度上对监管分离进行规范

为加强我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6月我县两办出台《平顺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试行)》文件,对旧的“三资”制度进行了修订,从职责分工、机构设置等方面对监管分离等作了明确具体规定。

    1、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干部人员不得承担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严格实行监管分离。

    2、乡(镇)党委政府应加强“三资”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确保专人专岗、设施齐备,可在便民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乡(镇)“三资”监管中心和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两个机构,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3、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确认各种财会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各村财务全年核算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等。

    乡(镇)“三资”监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本乡(镇)“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指导和监督各村集体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有关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等。

    二、召开推进会及经验交流会,全县推广落实“两个中心”,促进监管分离

    6月20日,平顺县组织召开全县基层监督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交流暨业务培训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贾钢辉,县委常委、龙溪镇党委书记牛佳、县政府副县长段彦飞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三资”工作人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印发了村级“三资”监管体系流程图和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单签署样式资料,部署安排从2024年7月1号起,各乡镇建立健全“两个中心”(“三资监管中心”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完善监管分离,并统一按照支出审批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报账审批“五联签”“六统一”规定,切实整治扭转责任不明、推诿扯皮、该签不签、不该签乱签的乱象。

    全县学习推广青羊镇先进典型经验,目前除阳高乡经管人员未到位之外,其余十个乡镇已全部完善了“两个中心”的人员设置及职能分工,“两个中心”已正常履行职责。

    三、召开业务人员实操培训会,提升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三资”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监管分离”工作,针对部分乡镇新任总会计、农经管理人员及微机操作员业务技能不熟练等问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9月24日召开农村“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农经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会。参加培训的有各乡镇“三资”资监管中心经管员、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总会计及系统操作人员三十多人。会议还专门聘请了中农信达软件公司工程师赵轩讲授了“三资”监管平台系统操作知识。

    通过本次培训,促进了“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与会人员掌握了相关政策、制度及法规,明确了农村“三资”管理中的抓手和发力点,进一步提升了系统操作技能,为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提高记账员和离职报账员工资待遇,稳定农经队伍

针对乡镇记账员工资待遇低、已离职的村报账员(累计任职10年)没有享受待遇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借鉴兄弟县区工作法,并多次讨论研究,中心已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提高记账员工资及已离职报账员(累计任职10年)发放待遇的申请,目前正在等待上会通过,这将对提升记账人员工作积极性、稳定农经队伍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