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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859 | 成文日期:2024-11-07 |
发文机关:平顺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11-07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尊敬的赵晓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选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员选派问题
(一)根据省出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文件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有效加强帮扶力量管理,全面提升驻村工作质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中办发〔2021〕27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其他类型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乡镇选派的驻村(乡镇、安置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二)人员选派条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县级以上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在编在岗人员中选派。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从中共党员中选派。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年龄55周岁以下,工作队队均年龄不超50周岁;省派、市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须大专以上学历,县派须中专以上学历。工作业绩突出、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复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留任。优先选派未承担过驻村工作、上一年度考核优秀、近3年获得厅(局)级以上表彰的年轻干部。不得选派工勤、临聘、劳务派遣人员,不得选派试用期人员、未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不得选派承担教学任务的中小学教师、一线医护人员、乡镇干部等其他不宜驻村工作的人员。
(三)根据今年新发文件:《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组通字〔2024〕7号),其中“准确把握人选条件。工作队队均年龄不超50周岁不再要求,县级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学历明确要求为中专(高中)以上。对原贫困面广、脱贫人口多、选派任务重的县,可适当从乡镇补充工作队员,原则上每支工作队不超过1人。”
二、关心关爱驻村干部
每年为县派驻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保障3000元工作经费,驻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提高30元;统一为228名县派驻村干部办理每人3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强化驻村干部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考核结果与驻村干部年底评优评先相挂钩、考核结果与驻村干部提拔重用和职级晋升相挂钩、考核结果与派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2024年,对51名优秀驻村干部晋升职级等次,对58名优秀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全县“三干会”上表彰,每人奖励2000元,激励广大驻村干部担当作为。在“七一”全县“两优一先”表彰中,驻村第一书记受表彰人员共19名;其中,中央1名,省级7名,市级6名,县级5名。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