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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2547 成文日期2023-11-09
发文机关平顺县商务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09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关于王慧亮委员《关于平顺县电商产业发展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王慧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平顺县电商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电商产业发展的关心,加强农特产品线下销售平台打造,制定电商激励政策,对提高农特产品销售量,提升电商主播积极性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电商产业的发展,在平顺县中药材专业镇和中药材电商e镇设置线下农副产品集中展销区,积极举办全民消费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特产品的吸引力和销售量。为进一步激发电商主体的积极性,按照《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顺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对县内符合电商产业奖补要求的企业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县域内电商企业销售本县农产品营业额1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补2万元;3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补5万元;500万元以上,

一次性奖补10万元;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补20万元。同时,为了提升我县农特产品的品牌效应,增强农特产品的可信度与知名度,已注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6件,培育山西正来、潞党国际等企业商标30多个,发布了“平顺农谷”“平顺大红袍花椒”等区域公用品牌,成功举办平顺潞党参文化节、大红袍花椒文化节等营销活动截至今年9月,全县网络零售额24033.63万元,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9280.78万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542.41万元。

虽然电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不过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县的电商工作起步较晚,起点比较低,基础较为薄弱,你在提案中提出线下销售平台位置分散、电商主播积极性较弱等问题,我中心将根据你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继续加大电商工作投入,推动平顺县电商工作向前发展。

一是推动产销链条构建。以平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为核心,优化品牌评价体系,加大企业商标培育力度。积极搭建农副产品特色馆矩阵,打通购销“直通”渠道,带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平台,建设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树立良好品牌形象。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利用好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体系,持续孵化电商企业。优化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和村级快递收发点管理制度,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定期检查、升级县级物流仓储配送设备,进一步推进物流供应链上不同服务商、商家和消费者的高效连接。三是强化电商培训。紧紧围绕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带动农产品上行,开展多层次、广角度培训。积极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百名电商新农人计划”等多元化、靶向化电商培训,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通过报纸、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发布电商产业发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