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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382 | 成文日期:2023-12-13 |
发文机关: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3-12-13 |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尊敬的吴桂林、张素珍、宋萃、申予丽委员们:
关于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通过认真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旅游产业做为我县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乡村民宿发展则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乡村民宿已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选择。尤其在当前自驾游、短途游、周边游等游客需求下,给乡村民宿发展带来新机遇,同时,也能对平顺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一是规划民宿产业集群发展。成立了民宿发展协会,通过学习借鉴先进民宿发展经验,以打造全域旅游为目标,利用乡村振兴发展契机,坚持高标准规划,在全市总体规划框架内,根据平顺县域内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明确了重点发展区域,点线片相结合,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合理布局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民宿集群,以民宿产业引领乡村美丽经济发展。坚持国家A级景区、传统村落保护、疗养基地建设等与民宿产业发展有机融合起来,统筹谋划,培育了一批民宿旅游村,如岳家寨、虹霓、井底多地已形成民宿产业集聚区。
二是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目前我县已成功申报“太行人家”10家、“太行山居”10家、“太行康居”30余家,为调动乡村旅游参与者的积极性,平顺县文化和旅游局出台了《平顺县“太行康居”民宿评定标准》和《平顺县“太行康居”民宿评分细则》,通过2年的申报、评定,全县共17个村30余家民宿符合“太行康居”民宿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约300余万元。同时将民宿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民宿经济向品牌化、集群化方向发展。通过评定工作以及一系列政策倾斜,提振民宿产业发展精气神,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三是规范民宿标准,加强政府监管。定期筛查县内民宿,对于不符合民宿要求的商家,予以坚决整改。检查各家民宿的相关从业证件,对于证件不齐全的商家及时督促办理。对于那些对民宿没能清晰定位的民宿业主,给予耐心的宣导,力求每一位民宿业主都能够准确领会民宿的内涵,给予游客最深切的生活体验。同时从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安全消防、卫生防疫、食品质量多方面进行了明确指示。
四是完善民宿产业集群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提高乡村旅游的舒适性,从而带来规模经济的集聚效应;围绕乡风民俗、农家体验、农耕、观光等一系列旅游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做足业态整合,加强农旅融合,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增强民宿集群的多样性和可参与性,有效解决了单体民宿体验不足或板块缺失问题。
五是突出特色化发展。鼓励不同村落内的民宿建设因地制宜,各具特色,避免雷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错位经营。针对家庭、亲子、商务、会议、度假等的不同群体,进行分类包装打造。根据周边的景点为用户进行个性化定制,部分地区采用专业设计团队与村镇合作的方式进行特色打造,满足多种人群的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