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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360 成文日期2023-10-13
发文机关平顺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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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瑞波委员《关于规范县城街道名称和门牌设置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张瑞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街道名称和门牌设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2004年,平顺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城街路巷的命名方案。县城经过近20年的建设发展,框架拉大,规模扩大,变化明显。乡村经过行政村合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蜕变面貌日新月异。对我县地名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县城新建街路巷未正式命名、部分街路巷命名以及门牌号码标识不规范、乡村多地有地无名、有名无标等突出问题,并将规范县城街路巷命名门牌标识、深化乡村地名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局当前以及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去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地名试点。

经过不断的努力,2022年,我县被民政部确定为“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被山西省民政厅确定为“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试点地区”。我局牢牢抓住此次试点机会,积极部署试点工作。牵头成立了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各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平顺县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平顺县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我县深化地名管理服务提升工作。

县城街道名称和门牌设置作为提升地名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规范命名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县城地名的统一管理,实现了县城街路巷命名标准化、规范化,即“美了当地居民的脸”,也“亮了外来人员的眼”。

2022年,由我局联合住建局、交通局等多个相关单位共同发力,对县城的街、路、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深入走访。依据《长治市地名管理办法》(长政发〔2010〕85号), 从我县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按照《长治市地名管理办法》(长政发〔2010〕85号)第八条第一款城镇道路通名的使用规定和“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易记”的命名原则,由我单位草拟了县城规划区主要街道命(更)名方案,通过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和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平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3〕第六次)原则上审议通过了《平顺县县城规划区街路巷命名(更名)方案》,保持原名街路6条(兴华东街、兴华西街、青羊东街、青羊西街、府前北路、府前南路)、新命(更)名街路9条(迎宾街、彩凤东街、彩凤西街、劳模东路、劳模西路、青年路、小东峪街、紫东路、崇岩街),重新规范命(更)名巷14个(刘家巷、将后巷、城隍庙东巷、甘泉巷、东关坡巷、山南底巷、百里滩巷、太行里巷、状元巷、东山头巷、南关巷、西南关巷、王庄里巷、张井里巷),对我县主要街道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命名。并通过平顺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公告。(后附《平顺县县城规划区街路巷命名(更名)方案》《平顺县县城规划区街路巷示意图》)。

门牌编码按照长治市县城城区街路巷编码基本规则,以《平顺县县城规划区街路巷命名(更名)方案》街路巷起讫点为门牌编码起讫点,编码一体化“一盘棋”, 每条道路,无论其建筑物的用途如何,凡是人们居住、办公、活动的场所,都按照“东双西单”“南双北单”的原则流水号编码,实行了统一有序、科学标准的编码。对正在施工、拆除的建筑物、临时性的建筑物、空地,原则上按每五到十米预留一个空号或按规划建设情况预留空号。目前县城城区主要街道6条路9条街14条巷全部完成了门牌编码工作。

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制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的相关规定由专业机构制作安装,预计2023年12月前完成。

以上答复不知妥否,请指导,欢迎您及其他委员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