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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355 成文日期2023-10-13
发文机关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3
发文字号 主题词

关于陈小玲委员《关于推进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的回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陈小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组成专门调研小组,深入到各乡镇、社区,实地调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分析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状,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上门服务、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场所。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老年学校等。    

目前,我县已建成3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是同兴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21年建成并运营,有“四室一厅”,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床位10张;二是彩凤社区幸福养老中心,2023年10月建成,11月运营,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床位13张;三是紫东社区幸福养老中心,2023年10月建成,11月运营,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床位25张。

二、努力推进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拟制定《平顺县城镇居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管理办法》,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管理办法》,加强民政、发改、住建、国土、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住宅区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改造等方式统筹配置;对新建住宅区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协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民政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我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沟通相关部门,按照住宅区每百户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健康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