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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249 | 成文日期:2026-05-07 |
| 发文机关:平顺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6-05-07 |
| 发文字号:平河办〔2026〕3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
根据我县人事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级河长人员调整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县级总河长: 孙燕飞 县委书记
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级副总河长:杨峰岗 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及河长助理单位
(一)省级河流
1.浊漳河干流平顺段
河长: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二)市级河流
2.平顺河平顺段
河长:牛 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3.南大河平顺段
河长:赵丽强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水利局
(三)县级河流
4.侯壁河
河长:王艳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阳高河
河长:王艳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6.虹霓河
河长:张文晓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公安局
7.南耽车河
河长:张宏波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8.露水河
河长:牛璐敏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9.王庄河
河长:杨峰岗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河长制办公室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兼任。
平顺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