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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0249 成文日期2026-05-07
发文机关平顺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6-05-07
发文字号平河办〔2026〕3号 主题词

平顺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

根据我县人事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级河长人员调整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县级总河长:    孙燕飞   县委书记

                            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级副总河长:杨峰岗  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及河长助理单位

(一)省级河流

1.浊漳河干流平顺段

河长: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二)市级河流

2.平顺河平顺段

河长:牛 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3.南大河平顺段

河长:赵丽强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水利局

(三)县级河流

4.侯壁河

河长:王艳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阳高河

河长:王艳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6.虹霓河

河长:张文晓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公安局

7.南耽车河

河长:张宏波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8.露水河

河长:牛璐敏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9.王庄河

河长:杨峰岗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河长制办公室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兼任。


平顺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