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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834 | 成文日期:2025-11-14 |
| 发文机关:平顺县河长制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12-01 |
| 发文字号:平河办〔2025〕10号 | 主题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结合我县人事变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部分县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县级总河长: 刘林松 县委书记
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县级副总河长:段彦飞 政府副县长
二、 县级河长及河长助理单位
1.浊漳河干流平顺段
河长:张兆祥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
2.平顺河平顺段
河长:牛 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3.王庄河
河长:张 翼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南耽车河
河长:张文晓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公安局
5.南大河平顺段
河长:段彦飞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水利局
6.虹霓河
河长:段彦飞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7.露水河:
河长:牛璐敏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8.侯壁河
河长:黄 波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9.阳高河
河长:黄 波 政府副县长
河长助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河长制办公室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段彦飞兼任,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翟双全,市生态环境局平顺分局局长王永胜兼任。
平顺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